“市红会办”是市红十字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为副局级的事业单位,直属市卫生局管理。其职责和任务为:负责市红十字会具体工作;负责在全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广泛宣传和监督执行《红十字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发展全市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并指导其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各项工作;备灾救灾,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救助;组织开展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和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及现场急救;参与组织全市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洪湖资料库的建设;组织红十字青少年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和弘扬人道主义活动;负责与国内外红十字组织的联络和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完成各级政府委托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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