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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审批内容
   对在洪湖市境内生产、使用(包括维修、调试)、销售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办理《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2、审批程序
   使用、销售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放射防护部门监测评价→卫生监督员现场审核→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证。
   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①、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申请表;
   ②、放射工作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书。;
   ③、射线防护监测报告和评价报告;
   ④、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及放射防护组织;
   ⑤、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及健康证明;
   ⑥、射线诊断质量保证措施及其实施说明。
   4、承诺时限
   在收到符合规定的申报材料后,在15天内签发《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5、收费标准
   初审费20元,终审费30元,工本费10元。
   6、联系电话:2430118   投诉电话:220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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